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建仁 傳真:03-8225684 電話:03-8225672 電子信箱:peterjchen@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11月10日 |
發文字號: | 府主歲字第106021379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修正花蓮縣政府出差旅費報支補充規定。2、修正花蓮縣政府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補充規定對照表。 |
主旨: | 修正「花蓮縣政府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補充規定」,並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檢附本府「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補充規定」修正對照表1份。 |
二、 | 本府「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補充規定」已上傳本府全球資訊網/縣府各局處首頁/主計處/相關法令/歲計類法規,請自行下載。 |
正本: | 花蓮縣議會、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府各處 |
副本: |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文書檔案科(請刊登公報)、本府主計處會計科、本府主計處審核科、本府主計處帳務科、本府主計處統計科、本府主計處歲計科 |
瀏覽資訊:張家倫(106/11/20 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