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花蓮縣文化局「花蓮鐵道電影院申請觀影作業要點(113.3.6修訂版)」1份(如附件),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花蓮縣文化局113年3月7日蓮文推字第1130002630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作業要點包含花蓮鐵道電影院「美好拾光電影院」及「團體包場」觀影體驗,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鼓勵學校踴躍提出申請。 |
三、 | 相關訊息請至「『花蓮鐵道電影院』官網>節目資訊>團體申請觀影」查詢;電話諮詢窗口:花蓮鐵道電影院0965-608-568、03-8356656、駱小姐,或文化局藝文推廣科03- 8227121轉145杜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