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中華民國童軍總會辦理「中華民國童軍第12次全國大露營」,延長報名時程至113年4月15日,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2日臺教社(一)字第1130034206號函辦理。 |
二、 | 報名時間與方式: |
(一) | 個人報名(含幼童軍報名):填寫報名表、參加同意書繳交所屬童軍團團長,並由團長彙整報名表及參加人員名冊,於113年4月15日(星期一)前向所在地童軍會報名及繳費。 |
(二) | 各直轄市、縣(市)童軍會組團報名:彙整各團繳交之報名表及參加人員名冊,以縣(市)為單位編團,並於113年4月15日(星期一)前向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報名及繳費。 |
(三) | 報名相關表件格式同原報名作業要點所附格式。 |
三、 | 參加人員:已完成3項登記之童軍、幼童軍、帶團服務員及各國童軍、海外華人童軍,其中幼童軍改以不限國民小學五、六年級參與。 |
四、 | 組團分配方式:各直轄市、縣(市)童軍會得於「已報名人數」基礎上,再增加報名參加人員並以團為單位組團,另組團確有困難者,得以小隊為單位報名。 |
五、 | 檢附「中華民國童軍第12次全國大露營延長報名時程作業要點」1份,報名相關事宜請洽中華民國童軍總會,聯絡電話:02-274013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