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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政府 函 |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蔡福欽 傳真:03-8462776 電話:03-8462860分機233 電子信箱:u9112011@g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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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2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60233012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 附件: | 花蓮縣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需求表。 |
| 主旨: | 為規劃辦理107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貴校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06年12月6日臺教師(三)字第1060150437號函辦理。 |
| 二、 | 為提升國民中學教師專長授課比率,教育部自102學年度起推動「提升國民中學專長授課比率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每年調查國民中學教師進修需求,並據以規劃及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開班。惟實際修課人數卻不如預期,致使教育資源無法充分運用。 |
| 三、 | 為改善上開情事,教育部將調整開班作業程序。請貴校就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整體思考並提出學校教師進修需求,教育部將據以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107年度暑假或適宜時間開班。 |
| 四、 | 107年度開設班別包含國民小學教師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及專長增能學分班等,開設班別及科目以貴校教學現場授課教師亟需增能之學習領域或科目為主(包含特殊教育部分)。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倘進修人數達25人,教育部將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惟請貴校確實掌握進修人數或實際可進修名冊及後續追蹤修課教師實際授課情形。 |
| 五、 | 請貴校至校務系統填報,填報主題:107年度花蓮縣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需求表。填報期程自106年12月12日(星期二)起至106年12月19日(星期二)止。 |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 |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
瀏覽資訊:張家倫(106/12/13 1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