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3年度樂齡學習優良課程教案與教材評選實施計畫」
壹、資格對象 本案限個人報名,不得以組團方式為之,參賽者至多提報一個組別 1 門課 程參賽。近 3 年內相同課程曾獲「樂齡優良課程教案教材評選」獎項者,不 得參賽,參賽組別如下:
一、樂齡中心組:現任樂齡學習中心開課講師,且由中心主任推薦。
二、一般組:對樂齡教學有興趣,且能闡述運用活躍老化、樂齡學習理念者。
貳、審查流程及標準 承辦單位就參賽者所繳交基本資料表﹑教學提案計畫及授權同意書進行資格 審查,通過後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分 2 階段辦理:
一、評選小組就通過資格審查之資料進行書面審查,其標準如下:教學理念 與目標 30%、教學實施 50%、教學評量與回饋 20%。
二、通過書面審查者,由承辦單位安排於現場簡報,並以提問方式進行審查。 每位參賽選者簡報以 10 分鐘為限,委員提問 8 分鐘。其標準如下:教 學理念與課程規劃 30%、教學演示與表達能力 40%、教學專業與實務經 驗 30%。
叁、獎勵方式 本獎勵方式分為樂齡中心組及一般組:
一、特優獎:各取 5 名,頒發教育部獎狀乙紙、超商商品券 8,000 元。
二、優等獎:各取 5 名,頒發教育部獎狀乙紙、超商商品券 6,000 元。
三、佳作獎:各取 10 名,頒發教育部獎狀乙紙、超商商品券 2,000 元。
肆、評選結果與運用
一、彙編樂齡優良課程教案與教材成果專書 得獎者得參與成果專書編輯諮詢會議,獲獎教案將收錄於「113 年樂齡 優良課程教案與教材成果手冊」,經由教育部審核後上傳至「教育部樂 齡學習網」(https://moe.senioredu.moe.gov.tw/)列入數位教材,以供後續 教學研究參考使用。
二、頒獎表揚:暫定 113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五),配合全國樂齡學習成果 展辦理頒獎,地點另行公告。
伍、參與評選應附資料及繳件方式 本評選資料需同時繳交紙本及電子檔案:
一、 紙本資料繳交: (一)「資料檢核表」一份,請自行檢核並勾選繳件情形。 (二)「基本資料表」及「教案評選計畫書」一式 5 份,裝訂成冊。 (三)「授權同意書」親自簽名,正本一份。 請將以上資料郵寄或親送至「10610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29 號教育大樓七樓 720 室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樂齡學習北 區輔導團收」,郵件註明「113 年樂齡優良課程評選」。 二、 電子文件資料及檔案格式: (一)「基本資料表」Word 檔案 (二)「教案評選計畫書」Word(可編輯)檔案 (三)親自簽名之「授權同意書」.pdf 檔或.jpg 圖檔 上傳至 https://reurl.cc/nreg52 雲端資料夾,右鍵「新增資料夾」 以 參賽者 姓 名 命 名 , 右 鍵 開 啟 「 共 用 」 分 享 編 輯 權 限 給 ntnu3807@gmail.com 及 ntnu19@gmail.com 樂齡學習北區輔導團。
三、 評選表件各項資料恕不退還,請參加評選之講師自行備份。
四、 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樂齡學習北 區輔導團,電話:02-77493807,黃助理。
陸、收件及評選期程
一、收件截止:即日起~113 年 6 月 20 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書面審查:113 年 7 月 22 日前公告第二階段評選名單。
三、口頭簡報評選:113 年 8 月 29 日、30 日,地點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