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教育部體育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3年教育部體育署補助體操教學推廣2.0學校精進計畫」與附件各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3年5月8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130018417號函辦理。 |
二、 | 為促進體操教學模組普及化,實踐基層學校推動體操教育,該署特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
三、 | 申請學校需將體操教學模組課程排入總體課程,至少擇定1個年級或全校實施體操教學模組課程。實施課程前應依體操授課需求及視校內師資概況,辦理校內體操教學模組教師培訓,建構體操教學模組教師研習與專業學習社群、辦理活力體操成果發表會籌辦工作坊,並於期末舉行活力體操成果發表會。 |
四、 | 本案申請資訊摘要如下,詳情請參閱附件計畫: |
(一) | 申請期限:請欲申請學校於113年5月24日前,將完整計畫及核章後經費概算表各一式兩份免備文送府,另寄送可編輯之檔案至承辦人信箱:dungjajay@hlc.edu.tw。 |
(二) | 補助金額:本計畫為競爭型計畫,每案最高核定經費為11萬元經常門經費,實際補助金額依照各縣市財力分級辦理。經費編列與支用須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 |
(三) | 本案須於 113 年 12 月 31 日前執行完畢並向該署完成結報作業。 |
五、 | 本案若有相關詢問事項,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李作文先生,電話:(02)7749-7611,E-mail:perdc2020@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