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臺東縣政府辦理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 「國民中小學閩南語、客語及原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
一、 |
為充實本縣本土語文課程師資、提升本縣教師本土語教學知能,辦理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能力認證工作,以儲備師資,提高本土語文教學品質,旨揭計畫內容如下: |
1、 |
閩南語文:年滿20歲以上,持有教育部臺灣閩南語語文能力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證書或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證書。 |
2、 |
客語文: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含)以上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 |
3、 |
原住民族語文: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合格證書者。 |
(二) |
認證辦法:認證工作分2階段進行,2階段均合格者,由本府核發認證合格證書。 |
(三) |
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請於113年6月21日(星期五)前填寫報名表單;將於113年6月24日(星期一)於臺東縣教育處首頁公告審查通過名單。 |
2、 |
研習時間:113年7月3日至5日及7月8日至9日,共5天;研習地點:國立臺東專科學校誠樸新校區(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
(1) |
筆試時間:113年7月9日(星期一)下午1時10分。 |
(2) |
試教時間:113年7月9日(星期一)下午1時10分正式開始試教。請完成自我教案並印製紙本,在試教當天攜帶至試教場地,恕無法代為列印任何資料。 |
二、 |
檢附臺東縣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計畫、報名表及切結書各1份。 |
三、 |
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廣原國小嚴家俊主任,電話:089-862923分機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