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許小姐 電話:03-8227171#225 電子信箱:shuwl@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6月17日 |
發文字號: | 府行法字第113011736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文 (376550000A_1130117367_ATTACH1.pdf) |
主旨: | 本府訂於113年6月21日(星期五)假花蓮縣衛生局大禮堂辦理「113年度推展公證法治教育研習」,尚有名額,請鼓勵所屬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司法院113年2月7日秘台廳民三字第11301001971號函辦理。 |
二、 | 為加強政府機關公務人員對公證法制度認識與暸解,藉以在執行公務中,有與民眾或其他單位涉及權利義務事項或契約行為得以預先辦理公證方式,強化契約、文書證明力,且得就給付金錢等契約事項,逕為強制執行;並能適時指導民眾妥適運用公證制度,以確保個人權利與避免訟累,落實對民眾權益保障等,爰司法院與本府合作辦理「113年度推展公證法治教育研習」。 |
三、 | 本次研習相關事項如下: |
(一) | 研習時間:113年6月21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下午4時50分,請於當日下午1時40分至2時前至花蓮縣衛生局大禮堂簽到。 |
(二) | 研習地點:花蓮縣衛生局大禮堂。 |
(三) | 參加人員:含本府各處、所屬機關學校及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尚有名額,請踴躍報名參加。 |
(四) | 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13年6月19日(星期三)止,請逕 行登入ECPA人事服務綱 (https://ecpa.dgpa.gov.tw/ )後, 點選「應用系統/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D6:終身學習入口綱 」,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點選首頁下方之「花蓮縣」(依地區分),依課程名稱點選「113年推展公證法治教育研習」報名;全程參與者核發終身學習時數3小時。 |
四、 | 為配合政府推動環保政策,響應紙杯減量,請參加人員自備環保杯。 |
五、 | 檢附113年度推展公證法治教育研習課程表1份。 |
正本: | 本府各處、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