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財團法人宏道運動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該會)辦理「113年宏道教練獎實施要點」,請各校踴躍推薦及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該會113年7月4日運動發展字第11300000331號函辦理。 |
二、 | 為鼓勵運動教練培訓選手,該會特訂定旨揭要點。 |
三、 | 本案113年宏道教練獎實施要點略以: |
(一) | 獎項、名額及獎金額度: |
1、 | 績優訓練獎:10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 |
2、 | 運動科學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 |
3、 | 全人培育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 |
4、 | 特殊奉獻獎:1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 |
5、 | 宏道獎:1名、獎金新臺幣30萬元。 |
(二) | 申請資格:宏道獎除外,餘獎項需符合下列資格: |
1、 | 實際從事運動教練工作滿6年以上者。 |
2、 | 精進專項相關知能,培養選手落實訓練、指導選手3年內參加全國性賽事成績優異者。 |
(三) | 獎項: |
1、 | 績優訓練獎:為選手建立健康訓練環境,指導選手競技成績優異、持續升學接受訓練並參加全國性或國際運動競賽、參加該會或其他機關(團體)主辦之運動相關講習、座談及實務進修者。 |
2、 | 運動科學獎:符合下列條件,且選手接受訓練後,有效提升競技成績、降低運動傷害等相關事蹟及成效者: |
(1) | 選手訓練計畫納入運動科學輔助或結合運動科學團隊,具有紀錄及績效者。 |
(2) | 所提之運用報告須含測驗、數據、結果、選手案例及自主發展之課程等。 |
3、 | 全人培育獎:經營運動團隊競技成績良好,並注重選手身心均衡發展、品德教育、學業成績及多元能力發展,獲得學校、社區及社會之肯定,有具體事蹟者。 |
4、 | 特殊奉獻獎: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含)以上者: |
(1) | 服務於偏遠地區、資源匱乏之學校,實際從事體育運動相關訓練者。 |
(2) | 發掘潛力選手,提供完善訓練並銜續發展,獲得優異成績。 |
(3) | 長期經營體育運動且具有一定成績(近10年)者。 |
(4) | 對於選手訓練、體育運動推展方面有特殊事蹟、故事性,值得表揚者。 |
(5) | 未符合前述獎項標準,惟對體育運動方面特殊貢獻,值得表揚者。 |
5、 | 宏道獎:資深或退休教練,長期致力於培育優秀運動選手,讓選手生命不一樣,有傑出貢獻,足堪典範者。 |
(四) |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8月15日。 |
(五) | 申請方式為線上申請(逾期不受理),報名網址:https://reurl.cc/GjYjEy。該會連絡電話02-2321-9568。 |
(六) | 附則:教練須對下列事項簽具切結書,若有違反,一經查明,該會有權就事實做相關處理: |
1、 | 所填資料或檢附之證明文件如有偽造或不實情事。 |
2、 | 申請前、現職或未來,有體罰、酒駕、性平事件等行為。 |
3、 | 其他有違教練職務、影響選手身心發展者。 |
四、 | 為鼓勵運動教練發掘並培育運動人才,請踴躍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