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凱琦 傳真:03-8462776 電話:03-8462860轉229 電子信箱:chantecatch@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1月5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6024906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發布令。2、辦法。3、辦法附表。 |
主旨: | 「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6年12月27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60190457B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法規條文各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6年12月27日臺教人(四)字第1060190457E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先發文後刊登公報)、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本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本府教育處教育設施科、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