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衛生福利部修正之「未成年子女遭父母(或親屬)擅帶離家失蹤案件協尋作業流程」及通報表等相關表件,請協助轉知所屬機關及相關單位知悉,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9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03883號函辦理 |
二、 | 按上開函示,「未成年子女遭父母(或親屬)擅帶離家服務」搬遷新址,服務資訊如下: |
(一) | 地址:403536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57號4樓之1。 |
(二) | 聯絡電話:(04)2371-0501。 |
(三) | 傳真電話:(04)2371-0503。 |
(四) | E-amil:takenaway@cw1f.org.tw |
三、 | 有關旨揭作業流程之通報表及個案摘要表,已置於社家署全球資訊網(首頁/主題專區/家庭支持/未成年子女遭父母(或親屬)擅帶離家失蹤案件服務專區,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List.aspx?nodeid=1350),請逕行下載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