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請學校落實校園職場霸凌之預防與處理工作,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0月30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6002986A號函辦理。 |
二、 | 近來校園職場霸凌事件處理不完善之情況頻傳,顯示現行校園處理職場霸凌事件機制尚有不足之處,包含調查、通報與處理過程中未能完善落實,影響教職員的工作士氣。為營造友善且安全的校園職場環境,請各校落實相關職場霸凌處理規範訂定與宣導。 |
三、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為期各機關重視職場霸凌問題,前以108年4月29日總處綜字第1080033467號函訂定「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及「員工職場霸凌處理標準作業流程(範例)」,供各機關作為檢視內部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參考。 |
四、 | 有關各機關(構)首長涉及職場霸凌事件之處理程序,人事總處112年9月14日總處綜第1121001847號函知修正內部相關處理作業及流程在案。 |
五、 | 請貴校檢視所制定之「校園職場霸凌」相關規範,除依上開人事總處函示辦理外,尚須依勞動部所頒「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三版)」之「建立事件處理程序」規定,內容中須明訂適用對象與範圍、設置申訴受理窗口、救濟方式等重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