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石之姸 電話:03-8462860#223 電子信箱:chihyen6822@hlc.edu.tw |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7月16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40141111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主旨 (376550000A_1140141111_ATTACH1.pdf、376550000A_1140141111_ATTACH2.pdf) |
| 主旨: | 函轉本縣114年防制國人遭誘騙至海外從事不法工作宣導資料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府114年7月14日府警外字第1140137155號函辦理。 |
| 二、 | 旨案已由本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完成類案分析,並彙編宣導影音暨圖卡供防制人口販運工作各網絡單位辦理宣導供作參考運用。 |
| 三、 | 請各校結合集(班)會、專題講座及相關課程等時間透過校園布告欄等多方宣導管道,善加運用旨揭相關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