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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黃文柔 電話:03-8227171#306 電子信箱:pn001036@hl.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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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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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4月7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150059040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二 (376550000A_1150059040_ATTACH1.pdf) |
| 主旨: | 有關勞動部115年3月20日函有關受僱者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申請未滿30日之育嬰留職停薪疑義一案,轉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3月26日總處培字第1150013521號書函辦理。 |
| 二、 | 檢附勞動部原函1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