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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戴正強 電話:03-8222038 電子信箱:hbo@hl.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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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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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7月23日 |
| 發文字號: | 府行庶字第1150143661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376550000A_1150139323_prin、376550000A_1150139323_ATTACH、376550000A_1150139323_ATTACH、376550000A_1150139323_ATTACH、376550000A_1150139323_ATTACH (376550000A_1150143661_ATTACH1.pdf、376550000A_1150143661_ATTACH2.pdf、376550000A_1150143661_ATTACH3.pdf、376550000A_1150143661_ATTACH4.pdf、376550000A_1150143661_ATTACH5.jpg) |
| 主旨: | 函轉勞動部115年7月15日勞動福3字第1150153506號令修正發之「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之2、第21條之3、第21條之4規定,檢送發布令影本(含修正條文)請據以辦理並轉知所屬,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勞動部115年7月15日勞動福3字第1150153506D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條文相關資料請至勞動部-勞退純舊制勞工自願提繳及提前結存退休金下載(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540/28542/95358/95486/ ) |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