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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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5月15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7009379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原函。2、教育部令。3、附表。4、條文。 |
主旨: |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5月14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70053003B號令訂定發布,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7年5月14日臺教人(四)字第1070053003E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原函、發布令 (含法規條文)各1份。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先發文後刊登公報)、本府教育處、本府人事處 |
瀏覽資訊:張家倫(107/05/17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