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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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5月21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7009782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2、附表。3、修正對照表。 |
主旨: |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及附表,並自107年7月1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107年5月18日院授人培字第1070041397號函辦理。 |
二、 | 檢送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附表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主管辦公室、本府各處(除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外) |
副本: |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先發文後刊登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