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書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邱崇宇 傳真:03-8222605 電話:03-8222944 電子信箱:chiu69@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8月30日 |
發文字號: | 府政預字第107017110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行政院秘書長函。2、冒險當車手錢入他人手。3、客戶詳審查金流有保固。4、傻傻當人頭當成冤大頭。(本文附件超過電子交換允許大小,請至網站:http://att.hl.gov.tw/下載) |
主旨: | 為持續落實行政院防制洗錢工作,請貴機關配合宣導並轉發所屬各單位刊登洗錢防制電子海報,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07年8月28日院臺洗防字第1070187036號函辦理。 |
二、 | 為因應今(107)年11月亞太洗錢防制組織來臺現地評鑑,並持續推動防制洗錢宣導工作,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今年度再推出「傻傻當人頭當成冤大頭」、「客戶詳審查金流有保固」、「冒險當車手錢入他人手」等3款電子海報(PDF檔,如附件),惠請於貴機關及其所屬各單位、法人機構之官網、臉書、電子看板等通路登載,並善加運用,以提高國人防制洗錢的意識,有效遏止不法洗錢活動之發生。 |
三、 | 檢附「傻傻當人頭當成冤大頭」等3款電子海報,請至行政院雲端(網址:https://eywebstorage.ey.gov.tw/navigate/#)之「107年洗錢防制宣導海報影片等文宣」檔案資料夾下載(帳號:johnsontt;密碼:Dttnge@3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