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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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8月31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7017318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1070830院授人給字第1070050317號函。2、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 |
主旨: | 「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業經行政院訂定發布,並自一0七年九月一日生效,檢送「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1份,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107年8月30日院授人給字第1070050317號函辦理。(附原函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各處、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先發文後刊登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