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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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9月6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07017570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教育部令。2、修正條文對照表。3、聘任辦法修正條文。 |
主旨: | 轉知教育部「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修正條文,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7年8月2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65815E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終身教育科、課程教學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