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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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9月20日
發文字號:府人福字第107018640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1、人總處函。2、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有關兼職費支給函釋停止適用一覽表。(1
070186403_Attach000.pdf、1070186403_Attach001.docx)
主旨:配合「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以下簡稱本支給表)
經行政院107年8月30日院授人給字第1070050317號函訂定
,自同年9月1日生效,相關函釋已納入本支給表內容、或
與本支給表未合部分,以及函釋所涉機關或業務已裁撤或
停辦者,均自107年9月1日停止適用,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7年9月17日總處給字第107005
16682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