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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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9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7022998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原函。2、附件。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人事總處107年11月修訂版)」,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人事總處107年11月16日總處培字第10700564562號函辦理。(附原函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主管辦公室、本府各處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