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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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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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12月19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7024982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教育部原函。 (_教育部原函1) |
主旨: | 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再任私立學校董事會職務,是否須受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77條第1項第3款規定停止領受月退休金等權利疑義ㄧ案,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教育部107年12月14日臺教人(四)字第1070131190號函辦理(檢附原函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