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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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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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12月19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70249711A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銓敘部原函。 (_銓敘部原函1) |
主旨: | 公教人員保險保險費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重行釐定,自民國108年1月1日起調整如下:不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調整為8.28%(即一般費率);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調整為12.53%(即年金費率),請查照並依規定辦理。 |
說明: | 依據銓敘部107年12月14日部退一字第1074673209號函辦理。(檢附銓敘部原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