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顏湘芸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7171-302 電子信箱:pn2655@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1月7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080006139A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非主管人員請調作業原則。 (_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非主管人員請調作業原則1) |
主旨: | 為調查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遷調意願,以為職務出缺遷調依據,請轉知所屬同仁如有遷調意願者,於108年1月7日起至1月16日止至本府全球資訊網填報,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非主管人員請調作業原則」(以下簡稱本作業原則)辦理。 |
二、 | 本遷調意願調查表將於旨述期間刊登本府全球資訊網-人事作業服務網-請調作業(http://www1.hl.gov.tw/ousv/move_inquire/)項下,各機關學校同仁如有遷調意願,請自行上網線上填報,並列印該表加蓋私章後,逕寄(送)本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彙辦。 |
三、 | 另依本作業原則第3點第3項規定:「經申請並奉准後自請銷調者,自銷調日起1年內不得再提出遷調申請。」併予敘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