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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銘軍 - 法規公告 | 2023-09-08 | 點閱數: 120

花蓮縣吳江國民小學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實施計畫

1120118期末校務會議決議通過

壹、依據:

  • 教育部推動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
  • 本府 112 年 1 月 19 日府教學字第 1120013678 號函辦理。

 

貳、目的:

  • 整合自我傷害防治相關網絡資源,共同推動學生自我傷害防治工作。
  • 落實高關懷學生群之篩檢並建立檔案,定期追蹤以減少校園自我傷害事件之發生。
  • 建立並落實三級預防工作模式。
  • 增進學校人員對自我傷害之辨識及危機處理,提升即時處置知能。
  • 增進輔導人員對自傷學生之有效心理諮商與治療之知能。

 

叁、實施策略:

  • 強化組織運作:
  • 建立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處置標準作業流程圖。
  • 建立通報系統:依據教育部「校園事件通報管理系統實施要點」,凡自傷自殺案件發生,因立即上「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通報,並以校長為召集人成立危機處理小組應變。
  • 成立「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推動小組」。
  • 全面強化學校自我傷害高危險群學生認輔工作,加強教師之訓練,積極辦理相關教師研習與工作坊等,課程設計兼顧理論與實務,配合相關議題,以增進教師輔導知能。在學生面臨相關問題時,提供適當有效的輔導,協助學生學習處理與適應。另積極推動親師合作,讓每一位學生隨時都有人照顧輔導,防治學生自殺。
  • 培訓防治人才:
  • 參加教育人員自我傷害防治座談會、研習等,培訓學校之核心推
  • 動人員(如學務組長),擬定執行計畫及精進自我傷害三級預防。
  • 辦理學校執行學生自我傷害防治之經驗分享與觀摩,透過示範學

     習,以激發學校積極推動,並精進推動之策略與行動方案

  • 配合醫療單位、大專校院、民間團體、參加心理衛生及自殺防治

    研討會、專題演 講、生命教育研習會等,推廣處理學生自我傷害

    案件之理念,落實校園自殺防治工 作,以有效處理學生自殺防治

    問題。

  • 生命教育之推動:將生命教育課程融入教學中,促進親師生逐步體認生命的可貴, 進而尊重生命、關懷生命並珍愛生命。

 

肆、實施方式:

(一)、初級預防:增進學生身心健康及保護因子,並降低危險因子,免於自

     我傷害。

校  長

  1. 主導結合校外網路單位資源,以建構整體協助機制。

教導處

  1. 規劃生命教育融入課程,提升學生抗壓能力(堅毅性與問題解決能力)與 危機處理、及自我傷害之自助與助人技巧。
  2. 宣導校園自我傷害防治觀念及資訊,減少學生自我傷害機率。
  3. 強化教師輔導知能:實施全體教職員對自我傷害辨識及輔導知能。

學務組

  1. 舉辦促進心理健康之活動,(如:正向思考、衝突管理、情緒管理、以及 壓力與危機管理)之活動。
  2. 結合社會資源辦理自我傷害防治工作。
  3. 對家長進行自我傷害認識與處理之教育宣導。
  4. 評估休學學生身心狀況,必要時提供持續關懷輔導,或協助連結社區資源。
  5. 建立校園危機應變機制,設立 24 小時校安專線,訂定自傷事件危機應變處理作業流程,進行演練。

總務處

  1. 教師危機處理能力之加強。
  2. 消除校園危險角落並聯合轄區內員警定期檢視校園。

健康中心

  1. 辦理生命教育影片欣賞、閱讀講座等宣導活動。
  2. 校園高樓之中庭與樓梯間之意外預防安全網、生命教育文宣與求助專線之廣告。
  3. 強化知能:實施全體教職員(含導師、科任教師、工友、警衞等相 關人員)對自我傷害辨識及危機處理知能。

全校教師

  1. 建立自身正向積極的工作態度,創造友善校園氛圍
  2. 於期初、期中、期末等時間點,多注意學生在校生活狀況及課業規劃。
  3. 發現學生有偏差行為立即介入指導,並適時地了解學生心理狀態,必要時轉介本校輔導教師。

 

 

 

 

(二)、二級預防:篩檢高關懷學生早期發現,即時介入,減少自我傷害發生

      或嚴重化之可能性。

校  長

  1. 對於自我傷害想法或行動嚴重之學生召開個案會議,研討危機處理步驟及行動,並指定聯絡家長負責人及研商是否需轉介醫療機構。

教導處

  1. 協助導師、輔導教師鑑定篩選高風險學生。
  2. 會同導師、輔導教師對高風險學生進行輔導,給予支持關懷,並參加個案會議,提供課業處理協助。
  3. 建立高關懷學生名單,結合導師、專輔教師及其他輔導人力,協同關懷、輔導及協助。

學務組

  1. 提升導師、教職員、家長有關憂鬱及自我傷害高關懷之辨識能力,以協助 觀察篩檢,並對高關懷學生提供進一步個別或團體心理諮商或治療。
  2. 協助追蹤輔導高關懷學生:新生班導師根據專輔教師提供需高關懷學生名 單進行追蹤輔導。
  3. 轉介學生:學校教職同仁與學生接觸過程中,若發現學生出現情緒低落或 疑似壓力事件導致身心不適,應轉介學生至輔導室尋求協助。
  4. 辦理高關懷學生個別或團體輔導方案,建檔追蹤身心狀況,必要時並進行危機處置。

總務處

  1. 評估校園是否存有危險狀況並加以改善。
  2. 提高警覺,熟悉事件發生時之處理流程。

保健中心

  1. 整合校外之專業人員(如: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工師、精神醫師 等)資源到校服務。

全校教師

  1. 積極配合行政團隊,篩選高風險學生。
  2. 積極配合高風險學生進行輔導,給予支持關懷,並參加個案會議,提供課業處理協助。
  3. 協助家長給予所需驗的資源與需求。

 

 

 

 

 

 

 

 

 

 

(三)、三級預防及處遇:建立自殺與企圖自殺之危機處理與善後處置標準作

      業流程,預防 自殺未遂者與自殺身亡者周遭朋友或親友模仿自殺,及

      自殺未遂者的再自殺。

校  長

  1. 應召開校內危機處理小組會議,研討處置事宜
  2. 針對學生自殺身亡事件,由校發言人擔任對外說明窗口。

教導處

  1. 獲悉學生自殺事件發生後赴現場瞭解學生狀況,進行緊急處理;協助自殺未遂學生返校後課業及生活適應;學生自殺身亡後慰問自殺身亡學生家屬、安撫身故學生之同儕。

 

學務組

  1. 與學生討論,並視自我傷害情節輕重聯繫家屬、導師、轉介就診或召開校內個案討論會議。
  2. 接獲自傷(殺)事件通報後,赴現場瞭解學生狀況,進行緊急處理。
  3. 學生等待就醫期間協助緊急醫療處理,並提供自殺未遂學生返校後所需醫療協助。
  4. 協助連結社會福利資源。
  5. 通報轉介: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及參考衛生福利部規 定之「自殺防治通報轉介作業流程」進行通報與轉介。

總務處

  1. 評估校園是否有安全疑慮,加以改善、對現場事件處理情形詳細報告、配合。

健康中心

  1. 自殺未遂:建立個案之危機處置標準作業流程,對校內公開說明與教育輔 導(降低自殺模仿效應),並注意其他高關懷群是否受影響;安排個案由心 理師進行後續心理治療,以預防再自殺;家長聯繫與預防再自殺教育;進 行班級團體輔導,提供心理衛生教育及同儕如何對當事人進行協助。
  2. 自殺身亡:建立處置作業流程,對校內相關單位之公開說明與教育輔導 (降低自殺模仿效應)、家長聯繫協助及哀傷輔導。
  3. 處理回報:學校發生學生自殺死亡事件應填具「學生自我傷害狀況及學校 處理簡表」。

全校教師

  1. 配合行政作業協助學生及家長,提供所需資源。
  2. 相關事件人物皆應保密為原則。
  3. 不對外說明事件,一切交由本校發言人進行。

 

伍、計畫考核:

  • 自我檢核:將推動校園憂鬱及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列入年度重點工作,於每學期結束個月內,填寫該學期執行成果檢討報告表及憂鬱與自我傷害防治工作自我檢核表。
  • 落實通報與危機處理:校園內發生學生自我傷害與自殺事件應落實通報與危機處理 之檢討,由校長主持之。

 

陸、執行成效評估指標:

一級預防:

(一)編定全校性自傷防治工作計畫。

(二)防治人才之培訓:派員參加相關的研討會、專題演講、研習。

二級預防 :

(一)進行高關懷學生之辨識。

(二)針對高關懷學生介入輔導,並建立檔案,定期追蹤。

   三級預防:

(一)建立學生自我傷害之虞或自殺未遂之危機處理流程。

(二)建立學生自殺死亡之危機處理流程。

(三)辦理學校輔導人員或相關業務承辦人員危機處理能力之培訓。

 

柒、預期成效

一、透過校園執行學生自我傷害防治工作之過程,體認生命之可貴,並促使師生尊重生 命、關懷生命與珍愛生命。

二、建立完整之學生自我傷害防治機制。

三、有效抑制校園自我傷害比率,有效降低學生自我傷害之盛行率。

 

捌、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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