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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主題:「教育服務新視野‧勤作公益樂開懷」
二、活動目的:
(一)為增進青年學子對作文之興趣,以及培養閱讀之習慣與態度,提高文藝氣息,舉辦花蓮縣高國中小學生作文比賽,提升青年學子對寫作之能力。
(二)藉此加強學生之語文教育,深耕在地文化素養,蘊育人才培養,激發學生語文潛力,營造書香氣息。
(三)106年以「教育服務新視野‧勤作公益樂開懷」為主題,鼓勵學生一同參與社會服務工作,藉由實際行動,表達對社會關懷、關心,共同塑造一個清新、乾淨、自然之祥和社會。
三、指導單位:花蓮縣政府
四、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中國青年救國團直屬臺灣省花蓮縣團務指導委員會
五、承辦單位:花蓮青年雜誌社
六、協辦單位:私立四維高中(花蓮市中山路一段200號)
花蓮縣各高國中小學校
七、評審:敦聘文藝作家及媒體主編組成評審委員會,共同評定得獎作品。
八、比賽時間:106年03月11日(星期六)上午9時整
九、比賽地點:四維高中
十、比賽組別:1.散文組:高中組、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
2.新詩組:高中組、國中組
十一、比賽方式:採取現場寫作方式進行,國小高年級以上請使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國小中年級亦可使用鉛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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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流程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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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09:20 |
預備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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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前 |
請就定位 |
高中、國中散文組 高中、國中散文新詩組 國小高、中年級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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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11:00 |
散文組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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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0:50 |
請就定位 |
高中、國中散文新詩組 高中、國中新詩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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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2:00 |
新詩組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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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獎勵:
(一)依照年齡與文體將分為高中散文組、高中新詩組、國中散文組、國中新詩組及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共六組,分為優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佳作及入選,各組得獎者皆頒發獎狀,佳作以上之優勝者頒發獎金或等值獎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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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 組別 |
優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佳作獎 |
入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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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散文組 |
2,000 |
1,500 |
1,000 |
800 |
獎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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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新詩組 |
1,500 |
1,200 |
800 |
500 |
獎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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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散文組 |
1,500 |
1,200 |
1,000 |
500 |
獎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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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新詩組 |
1,200 |
1,000 |
800 |
500 |
獎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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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高年級組 |
1,000 |
800 |
500 |
300 |
獎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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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中年級組 |
1,000 |
800 |
500 |
300 |
獎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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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2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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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獎項於106年青年節表揚活動時頒發。
(三)國小組無區分散文組及新詩組。
十三、參加辦法:
- 報名日期:自即起至03月03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 國中及高中之散文組與新詩組可擇一參加或兩組皆報名參加,請於報名表上「參加組別」欄位勾選。
- 報名表收件地點:救國團花蓮縣團委會服務台或Email:hlntc@cyc.tw或s130109@cyc.tw。
- 如需電子檔表格,可至救國團花蓮縣團委會網站
(http://hlntc.cyc.org.tw/Index.asp)之下載區下載。
- 報名表請用Excel格式傳至救國團花蓮縣團委會活動組王智瑋先生。
十四、參加對象及人數:花蓮縣高國中小學生,1000人。
十五、參加要項:
- 本活動分別取優勝數名,於當年度青年節表揚大會頒發獎金(或等值獎品)、獎狀以資鼓勵。
- 報名時,務必填寫就讀姓名、學校年級、出生年月日、地址、聯絡電話。
- 比賽作品恕不退件,版權所有歸主辦單位,得獎作品將刊登於主辦單位所辦理相關活動中。
十六、附則: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訂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