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6月2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86187號函辦理。 二、 檢附教育部國教署公函、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簡歷表各1份(如附件)。
本校課程計畫
115學年度教科書版本
115學年度正常教學自我檢核表
花蓮縣萬榮國民中學學生服裝儀容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