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113年1月17日院授人給字第1134000044號函辦理。 二、 檢送原函、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本校課程計畫
115學年度教科書版本
115學年度正常教學自我檢核表
花蓮縣萬榮國民中學學生服裝儀容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