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縣113年7月10日府教課字第1130134513號(諒達)附件所載之法規名稱誤繕,茲更正為花蓮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補充規定,請學校同時檢視校內相關規定以符法規,請查照。
本校課程計畫
115學年度教科書版本
115學年度正常教學自我檢核表
花蓮縣萬榮國民中學學生服裝儀容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