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修正「花蓮縣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設置要點」第八點,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花蓮縣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設置要點」第八點、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本校課程計畫
115學年度教科書版本
115學年度正常教學自我檢核表
花蓮縣萬榮國民中學學生服裝儀容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