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檢送「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17條第1項規定解釋令1份,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0433B號函辦理。
本校課程計畫
115學年度教科書版本
115學年度正常教學自我檢核表
花蓮縣萬榮國民中學學生服裝儀容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