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4年7月1日公保字第1141060146號函辦理。 二、 請各機關學校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文說明內容配合辦理。 三、 檢附原函及相關資料如附件。
本校課程計畫
115學年度教科書版本
115學年度正常教學自我檢核表
花蓮縣萬榮國民中學學生服裝儀容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