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花蓮縣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辦理。 二、 旨案經費請由學校「人員維持費-用人費用」調整支應,如經費不足,請併同主計處調查用人費用時一併提出。
本校課程計畫
115學年度教科書版本
115學年度正常教學自我檢核表
花蓮縣萬榮國民中學學生服裝儀容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