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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欄
說明:
一、 依據勞動部115年2月12日勞職授字第1150250711號函及本府社會處115年3月2日府社勞字第1150034396號函辦理。
二、 請參考旨揭實施計畫及勞動部來函內容辦理職業安全法相關宣導事宜:
(一) 職業安全衛生法明定各事業單位雇主應負責宣導職安法及相關規定,使勞工周知。另勞動部已訂定推動「強化職場減災行動計畫」,期能整合各界資源,系統性推動職場減災作為,切實保障工作者安全與健康。
(二)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已建置「職場安全健康週專網」(https://safety.osha.gov.tw/),有配合推動意願者,請依計畫內容及附件格式,自行研提各單位年度活動,計畫相關期程說明如下:
1、 115年3月31日前完成上傳提報資料並依期限實施。
2、 115年12月31日前上傳實施成果。
3、 成果經審核通過後,各校得於明(116)年1月31日後逕至「職場安全健康週專網」列印年度參與證明,未依期限完成者將不予提供。
三、 檢附勞動部來函及實施計畫內容供參,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聯絡人:楊修懿,電話:02-89956666#8202,電子信箱:yaungshy@osha.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