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

教育設施科

辦理教師集中式宿舍管理及偏鄉學校師生宿舍、學校交通車相關業務(交通車督導管理、支援服務及相關費用編列) 、教育優先區交通車(含交通費)申請補助及保險採購、學校財產資料線上填報追蹤管理及財產報損、訂定學校場地租用標準、學校閒置未用設備資源整合、國小基本辦公費、水電費編列、體中學生助學貸款利息支付事項、設施科經費預算數分配及經費控管等..。

:::

科室選單

教育設施科 Icon 最新公告 Icon 關於我們 Icon 業務職掌 Icon 教育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