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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念梓 - 輔導 | 2025-12-26 | 點閱數: 190

一、依據本府 114 年 12 月 26 日府教特字第 1140250894A 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 設籍花蓮縣且家長或監護人至少一共同設籍 。

(二) 年滿五足歲但未滿六足歲之兒童。

(三)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童相當 ,經家長或監護人初步評估提早入學對學生學習有益處者。

三、報名日期: 115 年 1 月 20 日(星期二)至 115 年 1 月 22 日(星期四)。

四、相關內容詳見附件,若有疑義請洽承辦單位,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 03-8510718 分機 13 江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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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5學年度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鑑定安置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