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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勞動部111年1月18日令修正發布「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9條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1月24日總處培字第11100108421號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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