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二、助學金額:5,000元整。
三、填具申請表乙份(請自附件下載),並繳交下列文件:
1. 符合前述申請資格受災家庭子女, 填寫申請表一份。
2. 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係為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
證明一份。
3. 低收證明 或 中低收證明 或 兒少扶助證明。
4. 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5. 在學證明一份。
6. 切結書一份。
四、校內申請截止日期:108年3月4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