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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林燕玉 - 人事室 | 2017-05-04 | 點閱數: 965

一、依據銓敘部106年5月1日部法二字第10642182611號函辦理。

二、請點選附件詳閱。

  • 經公懲會傳喚出庭得經機關首長核予公假函.pdf
    1) 經公懲會傳喚出庭得經機關首長核予公假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