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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古宛芸 - 獎助學金專區 | 2026-10-13 | 點閱數: 15

115學年度上學期財團法人慈惠愛心基金會獎學金公告

  1. 申請資格:
    (1)設籍花蓮縣一年以上之八、九年級學生。※同一戶籍,以一人申請為限。

(2)具鄉鎮市公所核定之低收入戶者。
(3)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以114學年度第2學期之成績為準,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4)體育成績乙等(70分)以上。註:身障學生不必附體育成績。

  1. 申請時應附資料:

(1)申請表一份(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

(2)在學成績單。

(3)低收入戶証明書影本。

(4)最近6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詳細記事版戶口名簿一份。

(5)身障學生請附身障手冊影本。

(6)請附A4住宅位置圖一張(請註明明顯建築物名稱或路標),以便於家庭訪視。

  1. 獎學金額:經評選後,每名2000元整。

          4.校內申請截止日期:115年10月26日(一)放學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