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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姿茵 - 學生活動組 | 2017-03-16 | 點閱數: 1013

一、表揚方式:

 (一)透過花蓮縣團委會於慶祝青年節活動中隆重表揚

   (二)獲選優秀青年致贈獎狀中英文,並於花蓮青年期刊開闢『青年楷模專欄加以報導。

二、遴選標準:各中等學校在校學生品學兼優,具有下列優良事蹟之一,足資同學楷模者

(一)代表學校參加各項競賽,屢獲佳績,有具體事實者

(二)擔任校內班級社團幹部推廣社團活動,有具體貢獻者。

(三)崇法守紀友愛同學,有具體事實,足資表揚者。

(四)刻苦耐勞純樸勤奮熱心服務,堪為青年表率者。

(五)具有其他優良德行與傑出表現,足堪青年楷模者。

三、相關資料如附件,或洽活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