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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江子涵 - 學務 | 2024-04-26 | 點閱數: 111

一、依據本局113年「e起繪租稅」繪畫比賽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作品於本(113)年430日前送件,即依收件順序致贈「早鳥參賽獎」1(數量100份,送完為止),優勝者頒發獎金及花蓮縣政府獎狀,佳作以上作品之在校指導老師頒發花蓮縣政府獎狀乙幀,請務必轉知相關指導老師。

三、檢送活動海報及比賽辦法(含作品資料表及報名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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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就是金錢,拿來投資,不要拿來浪費。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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