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性別平等教育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等規定辦理。
二、 為減輕學校行政壓力,本府特別製作各校園事件處理流程說明海報(每校2份)及提供生對生霸凌事件、不當管教事件及校園性別事件等案件所需文件範本處務公告(編號:119076),請各校妥善運用。
三、 領取海報事宜,後續於處務公告通知。
愛因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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