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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管 - 學務 | 2022-01-26 | 點閱數: 448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75251A號函辦理。
二、 有關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近日接獲家長反映,有民間人士自稱教育部教育宣導中心委託人員,說明為協助學生因應108課綱調整後之學習發展,將派人至家中免費提供1小時之課後安親教學等情,依上開教育部函說明該部及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並無成立是類宣導中心。
三、 學校透過公開集會或親師座談會或家庭聯絡簿等場合或方式,協助向師生及家長說明,避免受不實資訊影響學生及家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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