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府111年8月12日府農景字第1110158232號函辦理。
二、 旨揭戲水設施現場配置合格之救生人員,維護民眾及學生活動安全,請貴校鼓勵所屬學生前往,並安排校車往返學校及該親水公園,另請提醒學生需自行攜帶泳衣、泳帽、盥洗用具等個人物品。
魯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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