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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該局111年9月23日中市稅企字第1110500154號函辦理。 |
| 二、 | 隨函檢送活動傳單及Banner電子檔各1份。 |
| 三、 | 如有未竟事宜,請逕洽該局承辦人林姿君,電話:04-22585000轉2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