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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5 年 5 月 4 日總處培字第 1150014924 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 Q&A 業同步置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路徑:政策與業務-培訓考用處-差勤獎懲),請多加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