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呂亦鎔 電話: 03-8462860#567 電子信箱: hide110@hl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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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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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2 年 3 月 22 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 1120056892 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A09530100U_1120003412_prin 、 a09530100u_1120003412ax_ ( 376550000A_1120056892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20056892_ATTACH2.pdf ) |
| 主旨: | 函轉高級中等學校探究與實作課程北區推動中心辦理「社會領域探究與實作教師工作坊『主題策展與社會實踐』(不分科)」,請貴校鼓勵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112 年 3 月 21 日附教字第 1120003412 號函辦理。 |
| 二、 | 研習簡介: |
| (一) | 上午場:從體察和關注社會切入,學習如何從議題探索,理解多元觀看事物的角度。談博物館如何結合抽象議題與實體文物,建立以參觀者為對象的故事線,了解看展之外的民眾體驗,以及更有想像力的展示設計。 |
| (二) | 下午場:透過策展思維,將課程學習成果以展示箱呈現微型展覽,透過微觀地理從局部去窺看主題的全貌。 |
| 三、 | 研習時間: 112 年 5 月 27 日(六)。地點: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課程資訊及報名方式,詳如附件實施計畫。 |
| 四、 | 請貴校依權責惠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相關經費由原服務學校依規定支給。 |
| 五、 | 本案聯絡人詳如附件之實施計畫。 |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