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轉知法務部廉政署108年8月26日廉利字第10805006310號函。
二、 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第3條第1項第4款本文規定,公職人員、同條項第1款與第2款所列人員擔任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之營利事業、非營利之法人及非法人團體,屬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惟同款但書規定:「但屬政府或公股指派、遴聘 代表或由政府聘任者,不包括之。」。依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第5條第1項第1款前段規定,義勇消防總隊總隊長係由消防局遴選後,報內政部核聘,應屬政府聘任之,爰公職人員擔任義勇消防總隊總隊長,依本法第3條第1項第4款但書規定,該義勇消防總隊非公職人員之關係人。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